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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湘潭神女”的“90后”女干部王茜拟任副局长事件终于查清,其奇特的“英国赫特福德大学(新加坡)”学历不在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范围,其公务员资格被取消,其拟任岳塘区发改局副局长职务的决定被撤销。不仅如此,相关责任人也被依纪依规处理,尤其是其父被免职、岳塘区委书记肖克也被立案调查。(据5月2日《京华时报》)
干部是党的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骨干力量。按照党的政策选拔出群众拥护的好干部,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服务好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然而,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的“跑官要官”、“买官要官”、“带病上岗”等现象严重影响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监督力度和权力腐败,给党的形象带来了重大负面影响。透过“湘潭神女”事件,笔者认为,至少给我们的选人用人工作带来三点启示。
启示一:选人用人公信度亟待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代表着广大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认可程度,它既体现被选拔任用干部在广大党员群众中的公认程度,也标志着广大党员群众对党组织选人用人的信任程度。透过“湘潭神女”事件,为进一步有效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笔者认为,各级党委党组织必须做到:切实把好政治关,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即使是年纪轻、本事大、文化层次高的也不能网开一面、降格以求;走好群众路线,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不断改进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方式方法,深入基层,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树立科学考察观,对干部的考察,既不能只考绩、不考廉,也不能重考绩、轻考廉,而必须绩廉并重、科学分析干部实绩。
启示二:选人用人监督力度亟需进一步加强。监督乏力,惩治被动,导致“腐败黑数”大量存在。客观地讲,我们现行的监督体系是世界上最庞大的监督体系,“上监”、“下监”、“左监”、“右监”、“里监”、“外监”,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监督系统。但在现实生活中,却仍存在着大量的“弱监”、“虚监”、“空监”、“禁监”现象。透过“湘潭神女”事件,为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的监督力度,笔者认为,各级党委党组织必须做到:加强自我监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采取全程介入、跟踪监督的方法,做到各个环节职责明确,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基本依据;接受上级监督,严格落实干部任用向上级备案的规定,通过监督关口的前移,从源头上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搞好党内监督,深入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当年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评议和测评,接受全委会的监督;拓展群众监督,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启示三:选人用人权力腐败亟须进一步遏制。在当前中国社会的腐败现象中,最为人们所关注和担忧的是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有效遏制和消除“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干部人事上的腐败现象,已经成为我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一个严峻的课题。透过“湘潭神女”事件,为进一步遏制选人用人的权力腐败,笔者认为,各级党委党组织必须做到: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从源头上抵制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引导领导干部进行深刻反思,做到警钟长鸣;创新制度建设,从制度上遏制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努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监督机制,从权力上约束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建立健全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权力监督的内容和范围,改进监督方式和拓宽监督渠道,在全社会营造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守廉者,多举清干之人;有脏污者,多举贪浊之人;好徇私者,多举请求之人;性庸暗者,多举不才之人”。各级党委党组织担负着考察人、识别人、推荐人和使用人的重要职责。透过“湘潭神女”事件,我们必须从中吸取教训,要以“最坚决的态度”,狠杀选人用人腐败之风,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力度,遏制选人用人权力腐败,重塑廉洁自律风清气正;选好人,用能人,提任老百姓信任的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切不可阳奉阴违、心存杂念,更不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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